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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立项项目招标工作有序开展

作者:   时间:2017-09-29   点击数:

 ——学校政府采购工作阶段报告

为完成好2017年以及今后一段时间学校的政府采购任务,设备物资采购招标办公室(以下简称采招办)及时总结2016年我校全面实施政府采购工作第一年来的工作情况,细致分析工作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制定2017年学校政府采购工作计划,工作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组织实施学校各政府采购项目,目前工作任务完成大半,现将阶段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经学校招标领导小组组长同意,2月至3月,采招办启动并实施完成学校20172018年度招标代理机构的遴选工作,共有3家招标代理公司入围,在20172018年度为我校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二、采招办根据2016年度政府采购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起草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活动的通知》(西航采招字[2017]1号),进一步规范学校政府采购活动。

一是各部门单位应按照《通知》要求对各自负责的经费项目按照《陕西省2017-2018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于3月底前交采招办,按时递交的有纪监审部门、校工会、后勤保障处和国有资产管理处等;6月底前,采招办将各部门单位先后报来的采购项目进行梳理、汇总,同时将汇总后的政府采购项目函送监察处。

凡报属政府采购项目的,采招办均严格按照《陕西省2017-2018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履行政府采购审批、招标和采购程序。

二是为保证政府采购工作顺利完成,《通知》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和周期要求,对项目的立项时间、立项要求和如何编制招标文件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要求。

截至目前,大部分部门单位均能按照要求配合采招办做好政府采购招标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但还有少数部门单位存在立项时间晚、调研不充分、技术方案不准确、预算安排不合理等问题,致使招标工作延误甚至停滞。

三是对专业性较强和预算较大的项目委托招标代理公司组织专家论证,专家均从省财政厅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抽取,主要就招标的技术文件和采购方案进行论证,保证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要求,保证政府采购项目能够顺利实施。

目前,已对20余个项目组织了专家论证,实践证明效果良好,提高了学校的资金使用与资产配置效益。

三、存在的有关问题:

一是个别项目负责人还不能积极配合采招办做好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存在拖沓和不按专家论证意见建议对技术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等现象;二是对政府采购的严肃性认识不够,随意变更招标文件有关条款;三是个别作为学校派出的采购评标人员,不能较好地坚持公正公平原则;四是有个别部门单位在招标结果产生后,出现不愿接受招标结果、甚至不愿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等违法现象。

四、今后改进措施:

一是继续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宣传和业务培训;二是持续提升项目的专家论证工作水平,使学校政府采购工作健康稳定开展,不断提高学校资金使用效益和资产配置水平;三是做好学校“评标验收专家库”建设工作。

       附件:2017年度已完成政府采购项目一览表(以报至采招办项目为准)

                                                设备物资采购招标办公室(代章)

                                                        2017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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