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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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概况

西安航空学院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招投标管理中心)成立于20082月,内设招标采购科、资产管理科、房产管理科、实验室管理科。具体职责如下:

(一)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是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和实验室建设管理工作的行政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国家和陕西省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和实验室管理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监督和执行。

2.负责组织实施学校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工作,审批国有资产的调拨、转让、报损、报废及报失,做好学校资产报减处理和回收利用工作。

3.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做好固定资产的登记、配置、清查及处置等工作,对固定资产的总量、结构、分布进行动态管理、统计分析和数据上报工作。

4.负责学校房屋资源的使用规划、配置与管理工作;负责教学、办公用房、教职工住房的调配与管理工作。参与土地管理、利用规划与房屋建设的论证工作。

5.负责学校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产权登记工作。组织学校各部门对无形资产进行调查、分析和汇总,对学校无形资产进行监督管理。

6.负责制定学校实验室建设和发展规划,并做好组织实施及督促检查工作。

7.负责指导、检查、考核全校实验室管理工作;负责实验室安全的监督与管理工作。

8.负责检查、评价全校实验设备使用、维护情况,并提出整改意见,监督落实。

9.负责实验室资源共享、仪器设备采购监管,负责大型精密仪器设备采购前的论证,建立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技术档案。

10.配合教务处和科技处对实验开出率、实验教学科研效果以及实验室发展动态进行监测。

11.负责全校教学科研实验仪器设备、办公设备仪器、空调的维修工作,包括维修经费的使用与管理等。

12.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大型(贵重)设备物资、实验室建设等项目验收工作;参与基建、修缮等工程项目验收工作。

13.履行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完成安居工程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14.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招投标管理中心

招投标管理中心是负责学校采购和招标工作的行政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和陕西省采购与招投标工作政策法规,负责学校采购与招投标管理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监督和执行。

2.统一管理学校各类集中采购项目的采购与招投标工作,按照法定程序做好政府采购和基建工程招投标工作。

3.负责受理、主持、组织学校集中采购项目的采购与招投标活动,拟定采购方式和招标方案。

4.按照学校合同管理相关文件规定,参与监督学校集中采购项目采招合同的签订与执行。

5.负责采购与招标活动有关文件资料的立卷整理及归档管理工作。

6.负责招标代理机构的遴选、监督管理工作;办理进口货物的报批、报关、免税、商检等手续。

7.负责学校采购项目储备库、评审专家库和投标供应商信息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8.负责学校采购招标信息化平台的建设及维护工作。

9.履行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完成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10.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


处长:刘剑坤   联系电话:84255873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西二环259号  邮编:710077  电话:029-84255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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