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新增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西航国资字〔2018〕1号
各单位、各部门:
资产清查是国有资产管理的一项常规工作。按照《西安航空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国有资产管理处将自2018年3月19日起组织开展2017年度新增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产清查基准时间段及内容
(一)清查基准时间段:本次清查的固定资产购置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二)清查内容
以学校固定资产账目为依据,对各部门、各单位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包括仪器设备,行政办公家具、设备,学生公寓家具、教室课桌椅,图书等)进行全面核查,做到账、单、物相符。
二、实施安排
清查工作分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3月19日—4月8日):单位、部门自查。
1.报送资产管理分管领导和负责人。2017年学校新设立的单位、部门,应确定1名领导分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另还应确定 1名正式在编人员为本单位、部门的资产管理员,填报《西安航空学院兼职资产管理员及国有资产管理分管领导登记表》。单位、部门分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责任人和资产管理员有变动的,填报《西安航空学院兼职资产管理员及国有资产管理分管领导登记表》。
2.以账对物。以学校固定资产账目为依据,以固定资产验收单为载体,对实物、资产领用人进行逐一核对;有账无物的,填报《仪器设备及家具有账无物登记表》和《仪器设备及家具有账无物汇总表》;在清查中如发现账面设备仪器及家具的领用人发生变化的,必须及时更换领用人,并填写报《资产领用人信息变更表》。
3.以物对账。清查中有未被列入账目的固定资产的,不论使用何种经费,通过何种渠道购置的,均应填报《仪器设备及家具有物无账登记表》和《仪器设备及家具有物无账汇总表》。
除上述清查核对项目外,有闲置设备仪器及家具的,请填报《闲置仪器设备及家具申报表》。
4.资产清查报告。各单位、各部门将自查情况统计、总结,编制2017年度新增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报告,并对各自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绩效进行自评。
以上所有表格、报告等的纸质版请于4月8日前报至沣惠校区教学北楼132室,电子版发送至gzc@xaau.edu.cn。
(二)第二阶段(4月9日—4月29日):学校统一清查。
由国有资产管理处组织对各部门、单位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三)第三阶段(4月30日—5月13日):问题整改。
各单位、各部门根据清查结果,针对清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经核实后录入系统。
(四)第四阶段(5月14日—5月31日):清查情况总结。
国有资产管理处对本次资产清查情况进行总结,并起草完成《西安航空学院2017年度固定资产清查报告》。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自查,并积极配合学校统一清查,不留死角;
(二)在资产清查盘点中要认真细致,不重不漏;提供数据、资料务必真实,以确保清查质量。
四、其他
(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贾 平 电话:84251559 沣惠校区教学北楼132
王文利 电话:84251759 沣惠校区教学北楼127
(二)各单位、各部门2017年新增固定资产账目的纸质版请到沣惠校区教学北楼127领取,电子版请与王文利联系。
(三))以上所涉及清查表格、报告模板等请从国有资产管理处网页“下载中心—物资设备—西安航空学院国有固定资产清查表格”处下载。
西安航空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8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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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航空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年 月 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