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2016年度学校设备(含办公家具)购置和维修工作,保证2016年度教科研和行政工作需要,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根据财务处的通知,现就2016年度设备购置和维修计划的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备及家具购置、维修计划的申报范围:全校各部门单位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的购置;全校各部门单位各类设备、家具的维护维修。
二、按照上级部门有关办公设备配置标准,严格控制办公类设备、家具等的购买、更新或增补。确实需要的,请填写《西安航空学院办公设备(家具)购置预算计划表》(附件2),并经单位(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后报我处。
个人名下有多台(架、个)同类办公设备(无论何种公有资金渠道购置)的,请尽快到我处退还多余设备或调整给他人使用,否则2016年度所在单位办公设备、家具的购置预算暂不予核准。
三、2016年度需要进行仪器设备专项维修(含办公设备等的零星维修)的单位,请填写《西安航空学院仪器设备专项维修预算计划表》(附件3);属专项维修的还应按照财务处要求,填写《专项业务费申请表》(从财务处网页下载、填写)。并经单位(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后报我处。
四、办公设备和家具有关配置说明请见附件1。
五、以上所提附件请从国有资产管理处网页“下载中心”下载。
请各单位(部门)在对现有办公设备配置及使用和存放地点等基本情况全面了解的基础上,做好此次申报工作。并于2015年12月23日前将加盖公章的上述有关纸质材料报我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howeay@126.com,逾期视为2016年度暂不需要。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5年12月15日
附件1:办公设备配置有关说明和规定
附件2:办公设备(家具)购置预算计划表
附件3:仪器设备专项维修预算计划表
附件1:
办公设备配置有关说明和规定
各单位办公设备配置由分管国有资产的院领导主管,国有资产管理处(以下简称国资处)具体负责配置和调配。
一、办公设备分类
办公设备分为标配设备、共享设备及特需设备。
1.标配设备是指按照工作岗位配备的设备,如:办公桌椅、台式电脑等。
2.共享设备是指工作需要,但不能按每人配备,须按“总量控制,综合考虑”原则配备的部门内共用的设备,如:打印机、文件柜等。
3. 特需设备是指学院严格控制、需经学院领导特批购买的设备,如笔记本电脑、数码照相机、摄像机、复印机、速印机等。
二、办公设备最少使用年限
1. 机电类设备一般为15年。
2.电子类设备(含计算机)一般为8年。
3.家具类设备一般为长期。
三、 配置原则与要求
1. 须与履行部门和岗位职责需要相适应。按岗配置,保证标配设备;满足需要,控制共享设备;确定必需,严控特需设备。
2. 先行调配,再行购置。国有资产管理处通过调配可以解决并能满足工作需要的办公设备,申请单位和人员应当接受。
3. 配置标准未达标的,可逐年配置;已超标的应服从国有资产管理处的调剂。
4. 申请更新的办公设备原则上应达到规定的使用期限,未达到使用期限且完好的办公设备,不列入更新范围。
5. 经批准更新的设备应报废一件,更新一件。
6. 提倡勤俭节约,对已超过使用年限且能继续使用的设备,要继续使用。
7. 拟报废的办公设备,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国有资产管理处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核与处置。
8. 无论何种设备类型,均不应超过陕西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试行)》所规定的价格上限和实物量标准。
9. 未申报或列入办公设备年度预算购置计划的原则上不予实施。
附件2:
年度西安航空学院办公设备(家具)购置预算计划表
申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编号 |
设备(家具)名称 |
规格型号 |
购置理由 |
参考单价(元) |
数量 |
总价(元) |
1 |
|
|
|
|
|
|
2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经费预算合计 |
|
注:学生公寓用品、教室桌椅等家具用本表填写。
部门负责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3:
年度西安航空学院仪器设备专项维修预算计划表
申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编号 |
仪器设备名称 |
主要规格及配置 |
品牌 |
原厂家 |
存放地点 |
维修数量 |
单价 |
总计(元) |
预计维修方式 |
预计维修费用 |
1 |
|
|
|
|
|
|
|
|
|
|
2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预计维修费用合计 |
|
部门负责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