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学校购置的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数量显著增多。为了解和掌握我校目前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使用状况,为今后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的采购提供依据,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和陕西省、我校有关资产管理制度,国有资产管理处会同有关业务部门拟对我校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使用情况进行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调查主要针对单台价值在人民币10万元(含)以上,或单价虽不足10万元,但属于成套购置或配套使用、整套价格达人民币10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各单位此次调查的仪器设备清单随通知附后。
二、请各单位按实际情况填写《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使用情况调查表(一)》、《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使用情况调查表(二)》和《高等学校贵重仪器设备年度效益评价表》中的各项内容,调查表和评价表数据的统计时间自2015年9月1日起,从仪器设备的验收交付时间计算,按学年填写,具体为:2015—2016学年(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2016—2017学年(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2017—2018学年(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同时需按照调查表数据审核办法,对表内所填内容准备相关佐证材料(如:《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使用记录》等)。
三、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本单位仪器设备清单进行数据填写和效益评价,仪器设备中已达到报废标准或虽未到报废期但长期未使用和已不能使用的仪器设备,此次一并填报,并在调查表内进行备注说明。
四、请各有关单位于2019年1月10日前完成此次调查工作,并于2019年1月15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调查表(一)、调查表(二)和效益评价表交国有资产管理处设备科(沣惠校区教学北楼132),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gzc@xaau.edu.cn该E-mail地址已受到防止垃圾邮件机器人的保护,您必须启用浏览器的Java Script才能看到。,联系人:刘欣,电话:029-84251559。
五、相关佐证材料留各单位备查,此次不提交。表格请登录国有资产管理处网页“下载中心”—“物资设备”栏下载。
六、自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起所有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使用记录请按附件4填写。
附件:1.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使用情况调查表(一)
2.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使用情况调查表(二)
3.高等学校贵重仪器设备年度效益评价表
4.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使用记录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