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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度政府采购预算调整计划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6-22   点击数:

各部门、单位:

由于省财政厅于近期启用“陕西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今后凡属政府采购项目的报备工作将在此平台上完成。为保证学校政府采购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单位在编制采购计划时,应结合实际采购需求将预算项目化为可执行的采购项目”的要求,按照省教育厅关于“需要调整2018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的可以进行一次申报”的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各部门、单位应及时将学校本年度批复的各类预算项目进行梳理,凡于20186月至12月拟实施的采购项目,无论资金来源如何,均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填写《西安航空学院政府采购预算调整申报表》(见附件1)。

二、编制依据。按照《陕西省2017-2018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详见国有资产管理处网页“规章制度”栏下“招投标”)的有关规定,凡采购预算达1万元以上的货物、服务类项目和采购预算达5万元以上的工程类项目(除基建工程),均应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计划。

三、编制要点。1.采购项目的名称一定要具体。2.不得将同一品目或类别的采购项目拆分为多个采购限额以下或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的项目,规避政府采购和公开招标。3.各部门、单位应结合实际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计划,有配置标准的,必须按照配置标准编制。4.年度预算执行中,使用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追加或调整的政府采购预算进行的采购,应一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计划。

四、时间安排。1.各部门、单位应于201862511:30前,将填写好的《西安航空学院政府采购预算调整申报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报至财务处。2.2018630日前,财务处将学校政府采购预算调整计划报至上级主管部门审批。3.国有资产管理处在学校政府采购预算调整计划批复后及时到省财政厅完成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并开始实施学校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

此次政府采购预算计划调整申报工作是省财政厅考虑高校实际后进行的一次年中申报,各部门、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此次调整凡未申报的采购项目,设备物资采购招标办公室(以下简称采招办)一律不予受理。

财务处联系人:耿欣峰      联系电话:84255712

国有资产管理处(采招办)联系人:鲁艳玲  

联系电话:84251759

附件:西安航空学院政府采购预算调整申报表

           财务处     国有资产管理处(采招办)

               2018621


附件

西安航空学院政府采购预算调整申报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万元)

经费来源

项目主要内容

实施时间

备注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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