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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度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3-01-09   点击数:

西航国资字〔2013〕1号

各单位:
为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保证学院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有效防止资产流失,确保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开展2012年度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产清查基准日及内容
(一)清查基准日:本次清查的固定资产购置时间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
(二)清查内容
以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固定资产账目为依据,对各部门、单位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包括仪器设备,行政办公家具、设备,学生公寓家具、教室课桌椅,图书等)进行全面核查,要求做到账、单、物相符。
二、实施安排
清查工作分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1月14日—3月17日):部门、单位自查。
1.报送资产管理分管领导和负责人。各部门、单位确定1名领导分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推荐1名正式在编人员为本部门、单位的兼职资产管理员。填写《西安航空学院兼职资产管理员及国有资产管理分管领导登记表》后,于1月17日前报至国有资产管理处。
2.以账对物。以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固定资产账目为依据,以固定资产验收单为载体,对实物、资产领用人进行逐一核对;有账无物的,填写《仪器设备及家具有账无物登记表》和《仪器设备及家具有账无物汇总表》;在清查中如发现账面设备仪器及家具的领用人发生变化,必须及时更换领用人,并填写《资产领用人信息变更表》。
3.以物对账。没列入固定资产账的,不论使用何种经费,通过何种渠道购置的,均应填写《仪器设备及家具有物无账登记表》和《仪器设备及家具有物无账汇总表》,
除上述清查核对项目外,有闲置设备仪器及家具的,请填写《闲置仪器设备及家具申报表》。
以上有关表格于3月17日前报至国有资产管理处。
(二)第二阶段(3月18日—4月14日):学院统一清查。
由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对各部门、单位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三)第三阶段(4月15日—4月28日):清查情况报告。
各部门、单位在清查后将各自清查数据、资产管理情况进行统计、总结并交国有资产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完成《西安航空学院2012年度固定资产清查报告》。
(四)第四阶段(4月29日—5月12日):问题整改。
各部门、单位根据清查结果,针对清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经核实后录入系统。
三、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自查,并积极配合学院统一清查,不留死角;
(二)在资产清查盘点中要认真细致,不重不漏;提供数据、资料须真实可靠,以确保清查质量;
四、其他
(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仪器设备清查联络人:强小拾 电话:84251559
家具清查联络人: 李 兵 电话:84251759
其他事项联络人: 鲁艳玲 电话:84251759
(二)以上所涉及表格请从国有资产管理处网页“下载中心”处下载。

附件:1. 西安航空学院兼职资产管理员及国有资产管理分管领导登记表
2.仪器设备及家具有账无物登记表
3.仪器设备及家具有账无物汇总表
4.资产领用人信息变更表
5.仪器设备及家具有物无账登记表
6.仪器设备及家具有物无账汇总表
7.闲置仪器设备及家具申报表


西安航空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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